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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見問題 > 專利&商標申請
 
   
 
  • 商標轉讓是否需要協定?

      是。只需提交一份由雙方簽署的申請書便可

  • 哪些標誌不可以作為商標進行註冊?

      下列標誌不得作為商標使用 :

      • 與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勳章相同或近似的,以及與國家機關所在地特定地點的名稱或者標誌性建築物的名稱、圖形相同的
      • 與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
      • 與表明實施控制和保證的官方標誌、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授權的除外
      • 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 誇大宣傳並帶有欺騙性的
      • 與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一致的(例如:電腦,筆,公事包等)
      • 直接表示商品的品質、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它特點的
  • 什麼是歐盟商標?

       歐盟商標在歐盟成員國範圍內有效,覆蓋25個國家,包括:英國、德國、法國、意大利、比利時、盧森堡、丹麥、瑞典、西班牙、葡萄牙、芬蘭、希臘、奧地利、荷蘭、愛爾蘭、塞普勒斯、捷克、伊斯坦尼亞、匈牙利、拉脫維亞、立陶宛、馬爾他、波蘭、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歐盟商標是一個單一的財產,只能作為整個歐盟而不是單獨成員國的財產被轉讓。一旦註冊歐盟商標就不需要向各歐盟成員國一一申請

  • 註冊香港商標需提供什麼資料?
      • 申請人身份證或護照副本,如申請者是公司,需提供商業登記證及公司註冊證書副本
      • 申請人地址
      • 商標圖案

       

  • 商標具有什麼特徵?

      商標具有如下特徵 :

      • 商標是區別於他人商品或服務的標誌
      • 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位、三維標誌或顏色構成,亦可以是上述要素組合的標誌
      • 商標具有獨佔性。商標持有人對其商標具有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商標的價值可以通過評估確定。並可轉讓,經商標持有人同意,許可他人使用,並獲取利益
  • 商標與商品的包裝裝潢有何區別?

      商標與商品包裝裝潢的相同之處是:商標是商品包裝裝潢的一部份,二者同時使用於商品包裝上;區別是:商標的作用是區別商品的不同生產者或經營者,而裝潢是為了美化商品;註冊完的商標不能改動,而裝潢可任意變換設計式樣 。

  • 手指夾球之持球產品要外銷國外,是否須在當地申請專利?

       專利是屬地主義,必須要在當地取得專利權才會獲得保護。 
       

  • 遊戲及運動規則或方法,是否可以申請取得專利?

      不可以。由於遊戲及運動之規則或方法,係利用與自然法則無關之人為的規則或方法,必然會利用到人類之推理力、記憶力、技能等而成者,不能稱為利用自然法則,故不屬於發明之類型。 
       

  • 電腦軟體是否可以申請取得專利?

      可以。除依專利法第22條、第23條規定之不予發明專利之事項外,我國對於以電腦軟體相關發明申請專利並未設限。若屬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符合專利法第22條(具產業上之利用性、新穎性及進步性),且不違反專利法第24條之規定,當可申請發明專利,而其專利之准駁仍應以專利說明書所提之技術內容為審查依據。 
       

  • 何單純的發現不能列為發明專利之類型?

      因為創作係「發明」要素之一,故如「礦石」等天然物及自然現象之發現等,僅為一種發現行為,並無創作行為,亦非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所以非屬發明之類型。但若因人類的勤勞之創作行為,而自天然物分離所得之物質,例如化學物質,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也就是說,凡將所發現的自然現象,改換成可供產業上利用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並非僅為一種發現行為。
       
       專利法所指不予發明專利項目中「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可否詳細說明其範疇?
      答 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方法,係指檢測人體或動物體各器官之構造、功能,以收集各種資料,而供醫師(或者接受醫師之指示者)據以瞭解人體或動物體之健康狀態、或者掌握其病情之方法,包括:(1)為對人體或動物體實施診斷、治療或手術,而檢測人體或動物體之內部或外部狀態、或檢測人體或動物體之各器官形狀或大小之方法。例如:利用X光測定人體或動物體內部器官狀態之方法或測定皮膚潰爛程度之方法。(2)為實施診斷而採用之預備處理方法。例如:測心電圖時之電極配置方法。人體或動物疾病之治療方法,包括:(1)為減輕及抑制病情而對患者施予藥物、注射或者物理性的療養等手段之方法。(2)安裝人工器官、義肢等替代器官之方法。(3)預防疾病之方法(例如:蛀牙之預防方法、感冒之預防方法)。(4)為實施治療而採用的預備處理方法、治療方法、或為輔助治療或為護理而採用的處理方法。為維持健康狀態而採用的處理方法(例如:按摩方法、指壓方法、健康檢查方法),因得視為預防疾病之方法,故亦屬治療方法。對人體或動物疾病之手術方法,係包含外科手術方法、採血方法等。其中,除以治療或診斷為目的者外,凡屬實施手術之方法,其雖非以治療、診斷為目的,而用以美容、整形之手術方法等,亦包含在內。為進行手術而實施之麻醉方法,亦包含於手術方法中。 
       
       能量不滅定律之科學原理或數學方法,是否可以申請取得專利?
      答 發明應為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以解決技術課題,達成所期待的發明目的。故諸如能量不滅定律、萬有引力定律等自然法則或科學原理,本身並未被利用而表現成發明之技術內容,原屬於自然法則本身,並非人類利用自然法則所發明者,故不屬於發明之類型。至於「數學方法」,如三角形面積之計算方法等,係利用人類推理力、數學公式及人類精神活動而完成的,亦非利用自然法則之發明。但在方法之發明中,如係經由數學操作所使用之記號,分別對應並表現出物理量、自然量,且該數學的操作,被認為係規定著物理化學作用之內容者,如能達成一定之技術課題時,則因其係利用自然法則,故屬於可申請專利之發明。 
       

  • 何單純的發現不能列為發明專利之類型?

      因為創作係「發明」要素之一,故如「礦石」等天然物及自然現象之發現等,僅為一種發現行為,並無創作行為,亦非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所以非屬發明之類型。但若因人類的勤勞之創作行為,而自天然物分離所得之物質,例如化學物質,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也就是說,凡將所發現的自然現象,改換成可供產業上利用之技術思想之創作,則屬於經由創作行為而得之「發明」,並非僅為一種發現行為。

      專利法所指不予發明專利項目中「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可否詳細說明其範疇?
      答 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方法,係指檢測人體或動物體各器官之構造、功能,以收集各種資料,而供醫師(或者接受醫師之指示者)據以瞭解人體或動物體之健康狀態、或者掌握其病情之方法,包括:(1)為對人體或動物體實施診斷、治療或手術,而檢測人體或動物體之內部或外部狀態、或檢測人體或動物體之各器官形狀或大小之方法。例如:利用X光測定人體或動物體內部器官狀態之方法或測定皮膚潰爛程度之方法。(2)為實施診斷而採用之預備處理方法。例如:測心電圖時之電極配置方法。人體或動物疾病之治療方法,包括:(1)為減輕及抑制病情而對患者施予藥物、注射或者物理性的療養等手段之方法。(2)安裝人工器官、義肢等替代器官之方法。(3)預防疾病之方法(例如:蛀牙之預防方法、感冒之預防方法)。(4)為實施治療而採用的預備處理方法、治療方法、或為輔助治療或為護理而採用的處理方法。為維持健康狀態而採用的處理方法(例如:按摩方法、指壓方法、健康檢查方法),因得視為預防疾病之方法,故亦屬治療方法。對人體或動物疾病之手術方法,係包含外科手術方法、採血方法等。其中,除以治療或診斷為目的者外,凡屬實施手術之方法,其雖非以治療、診斷為目的,而用以美容、整形之手術方法等,亦包含在內。為進行手術而實施之麻醉方法,亦包含於手術方法中。 

  • 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式樣專利之事項?

      依專利法第112條規定,不予新式樣專利的項目有:(1)純功能性設計之物品造形。(2)純藝術創作或美術工藝品。(3)積體電路電路布局及電子電路布局。(4)物品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5)物品相同或近似於黨旗、國旗、國父遺像、國徽、軍旗、印信、勳章者。

  • 哪些是法定不予新型專利之事項?

      依專利法第97條第1項規定,不予新型專利的項目有:(1)新型非屬物品形狀、構造或裝置者。例如方法專利,只能申請發明,不能申請新型。(2)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3)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揭露形式違背法定程式者。【違反第108條準用第26條第1項、第4項規定之揭露形式者】(4)違反一新型一申請單一性之規定。【第108條準用同法第32條規定者】(5)說明書及圖式未揭露必要事項或其揭露明顯不清楚者,此指從形式上審查可易於判斷出具有明顯瑕疵而言。 
       

  • 哪些是法定不予發明專利之事項?

      有些技術縱然符合專利要件,亦不給予專利,而於專利法中明定不予專利,此即法定不予專利之事項。依專利法第24條規定,不予發明專利的項目有:(1)動、植物及生產動、植物之主要生物學方法。但微生物學之生產方法,不在此限。(2)人體或動物疾病之診斷、治療或外科手術方法。(3)妨害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衛生者。 
       

  • 式樣專利與新型及發明專利如何區別?

      新式樣專利應著重於視覺效果之增進強化,藉商品之造形提昇其品質感受,吸引一般消費者之視覺注意,進而產生購買之興趣者,由是得知,新式樣之形狀、花紋或色彩,著重於物品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反之,新型專利及發明專利則在於其功能、技術、製造及使用方便性等方面之改進。

  • 何種技術只能申請發明專利,不能申請新型專利?

      明與新型之保護標的不同,發明較廣,包括方法、物品(有一定空間型態)、物質(無一定空間型態)、生物材料及其利用;新型則僅及於物品。

  • 聯合新式樣之申請有無時間限制?

      聯合新式樣是在明確原新式樣(母案)之近似範圍,並非獨立的專利權。母案近似,才可以申請聯合新式樣。聯合新式樣可於原新式樣(母案)申請中(含申請當日)或原新式樣專利權仍有效期間內由同一人提出申請。

  • 何謂聯合新式樣專利?

      同一人因襲其原新式樣(母案)之創作且構成近似者,應申請聯合新式樣專利。

  • 何謂新式樣專利?

      依專利法第109條第1項規定「新式樣,指對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透過視覺訴求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新式樣係利用物品之形狀、花紋、色彩或其結合,提昇物品之質感、親和性、高價值感之視覺效果表達,以增進商品競爭力及使用上視覺之舒適性。

  • 何謂新型專利?

      依專利法第93條規定「新型,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對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新型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品之形狀、構造或裝置上有所創新,並能產生某一新作用或增進功效。

  • 何謂發明專利?

      依專利法第21條規定「發明,指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之創作。」之意旨,可定義發明係利用自然法則所產生的技術思想,表現在物或方法或物的用途上者。

  • 我國專利法規定之專利種類有幾種?

      專利的種類各國規定並不相同。依我國現行專利法規定,專利分為發明、新型及新式樣等三種。

  • 何謂專利?

      當我們有一發明或創作,為了保護其正當權益,向本局提出申請,經過審查認為符合專利法之規定,而授與專利權,給予物品專利權人在一定期間享有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製造、販賣、為販賣之要約、使用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物品之權;方法專利權人專有排除他人未經其同意而使用該方法及使用、販賣、為販賣之要約或為上述目的而進口該方法直接製成物品之權,這種權利就是專利權。